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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召开标准审查会

来源:南海区电风扇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12/6/2019 10:09:49 AM

        2019年6月13日上午,协会组织起草的《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召开标准审查会,会议由协会秘书长黄慧珍主持,参与本次标准审查会的人员有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黄宝钗、专家组长钱路平、技术委员会成员及企业代表共13人。

 

 

注册成功的集体商标

 

        协会2017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使用集体商标,为了规定集体商标的术语和定义、总则、使用宗旨、使用与管理等内容,协会起草了本团体标准。集体商标由佛山市南海区电风扇行业协会注册,商标所有权属于协会,协会所属成员均可使用集体商标,并明确了集体商标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和办理程序,与此同时,阐述了使用集体商标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对集体商标的管理和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协会将以本团体标准引领集体商标使用规范化,鼓励、推广、宣传、表彰集体商标的使用,创造集体商标的广告效应,扩大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提高南海电风扇商品及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维护和提高集体商标的声誉,保护协会和成员的合法权益。

 

 

 

 

 

团体标准审查会会议现场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黄宝钗首先称赞了组织起草本团体标准的协会秘书处,并对主导起草本团体标准的佛山市南海区电风扇行业协会、佛山市功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与起草的相关会员单位代表表示感谢。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黄宝钗发言

 

        黄副主任表示集体商标如同一张共有的名片,使用集体商标,有利于发展规模经济,推动区域品牌发展,扩大区域品牌的影响力,甚至可以带动区域的产业升级;所以要积极推动集体商标宣传、推广和实施工作,以此扩大集体商标的知名度;严厉打击集体商标侵权行为,不断加大对集体商标的保护力度;使南海风扇产业链不断发展完善,使电风扇行业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技术委员会成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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